1,优化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流程,减轻企业负担。
2,完成第三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审核工作,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水平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解决企业人才技术难题。
3,对相关企业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咨询服务。
4,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,加强行为监管,确保将电价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。
5,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注册xpj企业债券。
6,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,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,指导电网企业开展代理购电工作。
7,动态调整《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》,便于企业和群众查询,使用。
8,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网上“不见面”审批,在线咨询,审批结果网上公示公开等服务。
9,开展“吉致吉品”区域品牌认证,通过“中国品牌日”系列活动为企业搭建品牌宣传推广平台。
10,推进"金融助振兴-吉林行动",重点围绕医药产业,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等开展专项金融对接活动。
11,推进机场扩建工程建设。
12,疫情期间特事特办,开辟绿色通道,进行新能源项目审批,及时解决企业难题。
13,加快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,再新认定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。
14,保障实施国家卫星互联网重大专项先导任务。
15,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小镇主导产业培育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。
16,积极争取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。
17,明确我省煤炭价格合理区间,强化市场调控。
18,推进吉浙对口合作。
19,协调推进高铁项目电力迁改。
20,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。